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700052
案件名称:北京市妞妞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妞妞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0640089-1
法定代表人:曹俊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11日根据投诉举报检查发现北京市妞妞商贸有限公司超出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范围从事现场制售糕点售卖,涉嫌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当场对用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和原料采取了查封扣押。经调查:该店从2015年4月底开始从事现场制售糕点售卖,到2015年5月11日检查时止制售糕点的销售金额为1400元,原材料共进货金额400元,剩余用于制作糕点食品原料的货值金额为70元,未纳税。经核算,违法所得1400元,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147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