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10049号
案件名称:北京六合好运食品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六合好运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宁庆荣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14日,密云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县局投诉举报室内容描述为:“李先生于2015年7月13日在位于密云县新中街世豪大酒店西侧的六合好超市,购买了曼可顿枣泥面包,购买后发现该食品已经过期,要求调查该销售企业”的批办单后,于2015年7月14日到宁庆荣经营的北京六合好运食品有限公司进行查证时,在该公司的销售货架上发现两种超过保质期食品,分别为北京市曼克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9日生产的有效期至2015年7月10日的曼克顿枣泥面包和北京市曼克顿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26日生产的保质期至2015年07月07日的曼克顿轻松蛋糕均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两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采取扣押措施,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及仓库进行检查,未发现上述两种批号食品。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八)项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