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33号
案件名称:北京仁和康健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仁和康健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聂海军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12月10日从汕头市一家亲食品实业有限公司,购进施元-无糖蛋白质粉(900g每罐)36罐,施元-中老年蛋白质粉(900g每罐)24罐,施元-免疫球蛋白质粉(900g每罐)24罐,施元-牛初乳蛋白质粉(900g每罐)24罐,施元-全营养蛋白质粉(900g每罐)24罐,共132罐,进货单价都是21元/罐,进货金额为2772元。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中路77号地下一层阳光康城保健品市场12-036号摊位上,经营面积20平米,未使用专用的食品经营工具销售这些食品,至2015年4月22日执法人员检查之日,当事人只是销售了施元-无糖蛋白质粉8罐,销售价32元/罐,销售金额为256元。库存上述5种蛋白质粉共124罐。经营期间当事人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4224元,未缴纳税款,获得违法所得为8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