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30060号
案件名称:北京资和信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经营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资和信百货商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吉绯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30日至2015年8月12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四环南路1号5层,其开设的网上商城(网址:www.zihexinplaza.com.cn,京ICP备13040366号-2)从事销售乳制品的经营活动。当事人从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店购进购进生产日期2015年1月9日、规格250ML12(整箱)、进货单价为55.9元/箱的蒙牛特仑苏牛奶480箱,购进生产日期2015年1月9日、规格250ML12(整箱)、进货单价为68元/箱的蒙牛特仑苏低脂牛奶5箱,于2015年2月13日将238箱上述蒙牛特仑苏牛奶当作春节福利发放给内部员工,剩下的242箱上述蒙牛特仑苏牛奶和5箱上述蒙牛特仑苏低脂牛奶均通过互联网销售完毕。 上述经营期间,当事人通过互联网经营上述乳制品的销售金额共计8285元,货值金额8285元,无库存、未缴纳税款、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