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70023号
案件名称:黄文财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黄文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3月27日10时26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源、陈爱兵(执法证号:57040091、57040092),根据举报线索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石路69号北京锦绣大地物流港3层A区021、022、023号摊位进行依法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澳洲海王鲍鱼酱汁,规格380g/瓶)。经查,当事人销售的澳洲海王鲍鱼酱汁(生产厂商:广州市澳海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广州市增城石滩镇麻车村),外包装上标注的生产日期为2013年8月16日,保质期为18个月,截止到2015年3月27日执法人员检查时,上述食品已超过保质期。上述食品是当事人从来市场的经销商手里购进的,放在货架上待售,进货价格为4元/瓶,销售价格为5元/瓶,当事人一共购进了1瓶,货值金额为5元,购进时留存了供货方的相关经营资质。上述食品过期后未销售,故无违法所得。摆放以上过期食品的货架是销售各类食品共用的,不是给上述食品专用的,故无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及设备。根据当事人提供的供货商资质,涉案产品来源合法且尚未销售。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