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4〕170027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万柳分公司涉嫌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万柳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9769004-7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0月31日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行政执法人员接投诉举报后对当事人进行检查。在当事人的卖场和库房未发现被投诉举报的无中文标签的食品费洛奇100%可可黑巧克力100g/块。现场负责人提供了上述食品销售明细1份,资料数据显示当日该食品库存为0。询问现场负责人并经其确认,被投诉举报的食品是该单位销售的。当事人提供了供货商的资质及涉案食品的相关材料。因货架等设备用途广泛,非经营被投诉举报食品专用,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当事人建立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但在实际工作中却因未遵守该制度造成了经营无中文标签的进口预包装食品的事实。经查,该食品10月16日共进货20块,进价30.60元/块,售价42.80元/块,因为试销食品暂未纳税。食品货值金额为856元,违法所得为244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