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20058号
案件名称:杨青霞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杨青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青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7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丰台区丰台路79号物美北大地店2层,杨青霞经营的蜂蜜店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内从事蜂蜜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