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30004号
案件名称:秦玉明(北京合顺永食品店)涉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秦玉明(北京合顺永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秦玉明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19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新文化街3号的北京合顺永食品店进行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其经营场所内有5袋无标签炸薯片。经审批,听取了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于2015年1月19日对上述涉案食品予以扣押。2015年1月26日予以立案调查。2015年1月27日经询问调查,该单位经营无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的违法行为属实,涉案货值金额15元,违法所得0元,无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用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2-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