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80012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66217-7
法定代表人:陈建南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0日10时40分至11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李漫(证件号:57040135)、赵俊峰(证件号:57040133)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83号的北京市经济管理学校进行检查时发现: 1、该校内设有一个便利店,该便利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活动;2、现场发现摆放在食品货架上正待售的预包装食品乐事薯片6箱(45克/袋,40袋/箱),售价为2.9元/袋;可口可乐10箱(600毫升/瓶,24瓶/箱),售价为2.3元/瓶;统一冰红茶20箱(500毫升/瓶,15瓶/箱),售价为2元/瓶;海之言果味饮料10箱(500毫升/瓶,15瓶/箱),售价为3.1元/瓶;脉动维生素饮料10箱(600毫升/瓶,15瓶/箱),售价为3.1元/瓶;康师傅红烧牛肉面10箱(110克/桶,12桶/箱),售价为3.3元/桶;冰露饮用纯净水50箱(550毫升/瓶,24瓶/箱),售价为0.65元/瓶;3、食品货架上除食品外还陈列着日常杂货等商品。货架不是经营食品的专用工具,执法人员当场上述食品采取行扣押措施。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销售食品的行为。2015年5月4日,经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发现该店已停止经营食品。当事人违法经营期间未缴税。经查,当事人从2015年2月26日至2015年3月20日期间,未经许可销售预包装食品。销售金额共计16395.8元,购进食品金额共计15311.56元,违法所得1084.24元。尚未进行销售的食品(已查封扣押)货值3954元。综上,违法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20349.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