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90021号
案件名称: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沙子口长春堂药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沙子口长春堂药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4234881-5
法定代表人:王允田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9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五洲全新医药有限公司沙子口长春堂药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在该店货架上放有安国市福寿养生茶厂生产的福久堂玫瑰养颜茶8袋,生产日期均为2013年9月15日,保质期为24个月,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执法人员当场制作了现场检查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物品清单和现场检查照片,对上述批次产品共8袋进行了扣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1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