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50017号
案件名称:北京云开贸易发展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云开贸易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016879610
法定代表人:杨小平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金志皓(行政执法证号:57040088)、王卉(行政执法证号:57040102)于2015年4月27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白石桥路54号方圆大厦Unit.FY-12的汪氏蜜蜂园检查发现,该店正在从事销售汪氏蜜蜂园系列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经调查,该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出资人是北京云开贸易发展有限公司。该店自2014年12月30日开始正式经营,保留了供货商资质及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未留存进货票据,未记录台账。当事人称经统计,截止现场检查当日,该店货值金额为9814元,违法所得为2993元。经营期间未发现有顾客食用该店产品后出现身体不适的情况。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