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2015}300011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经营标签未标明食品安全标准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9242180-5
法定代表人:王成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29日、2015年4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分别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人举报当事人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的“康迪均衡一生紫山药十谷红薏仁浆、康迪均衡一生南杏仁坚果饮、康迪红薏仁粉、康迪台湾鲜豆浆没标示所强调配料在成品中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我局执法人员分别于2015年2月2日、2015年4月29日,来到当事人处就举报人举报的线索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所销售的“康迪均衡一生”牌紫山药十谷红薏仁饮(固体饮料)(净含量454克)、“康迪均衡一生”牌南杏仁坚果饮(固体饮料)(净含量454克)、“康迪均衡一生”牌红薏仁粉(固体饮料)(净含量454克)、”康迪均衡一生”牌台湾鲜豆浆(固体饮料)(净含量454克)标签未按规定标注该食品声称的营养成分的含量及其占营养素参考值(NRV)的百分比。经查,自2014年11月13日至2015年4月29日执法人员检查时止,当事人共销售“康迪均衡一生”牌紫山药十谷红薏仁饮(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4年7月24日、净含量454克)12罐,每罐销售价格228元,“康迪均衡一生”牌南杏仁坚果饮(固体饮料)(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24日、净含量454克)6罐,剩余6罐,每罐销售价格188元,“康迪均衡一生”牌红薏仁粉(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14年12月1日、净含量454克)6罐,每罐销售价格188元,“康迪均衡一生” 牌台湾鲜豆浆(固体饮料)(生产日期2014年11月17日、净含量454克)6罐,每罐销售价格188元。2015年2月15日,当事人已将“康迪均衡一生”牌南杏仁坚果饮(固体饮料)6罐做退货处理。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7248元,共获利1101.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版)第八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