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70101
案件名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北京百粮汇食品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140079-9
法定代表人:刘玉琴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3年4月12日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许可期限为2013年4月12日至2016年4月11日,许可地址为北京市丰台区张仪村38号。当事人于2014年8月10日搬至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小屯西路京丰车管所旁东润建设24号经营,经营场所面积为220平方米,至今仍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经营地址变更手续。当事人从2014年9月至2015年6月售出商品和现有库存商品总计货值金额为51406.91元,违法所得2935.36元。当事人提供了改变经营地址经营期间的销售记录和库存记录。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3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