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房)食药监食罚(2015)150028号
案件名称:胡大江(北京胡大江茶庄)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件
当事人名称:胡大江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0日我局抽检当事人经营的食品铁观音经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检测,结果铁观音中稀土不符合GB2762-2005的要求,该批次产品不合格。2015年7月6日我局执法人员将检测报告送达当事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房山局,201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