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80055
案件名称:北京爱情真意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爱情真意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德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6日,执法人员对北京市丰台区花乡新发地潘家庙路8号院东侧北京爱情真意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北京爱情真意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查,2015年1月6日至2015年3月6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经营鲜肉、豆制品、粮油等食品。至2015年3月6日,当事人销售食品获违法所得1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4-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