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00015号
案件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连道店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连道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0022175-2
法定代表人:安士杰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马连道店(以下简称该单位)经营的“阿尔善”牌风干牛肉(香辣),食品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查,该单位经营标签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涉案货值金额5360.00元,不足一万元,违法所得376.0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第(十三)项
处罚依据:《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