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00672号
案件名称:杨山未经许可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杨山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7月1日8:00至2015年7月1日14:00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乡筑华年小区底商的经营场所内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货值金额为3090元,当事人从事上述经营活动未缴税,营业期间违法所得为502.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