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30006号
案件名称:余占林(北京余占林烟店)未取得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余占林(北京余占林烟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14日至2015年1月21日期间,当事人在未取得许可的情况下,在北京市丰台区紫芳园六区2号楼1单元1层102以康师傅冰红茶3元/瓶、康师傅绿茶3元/瓶、牛栏山二锅头5元/瓶的价格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面积15平米。当事人经营期间售出康师傅冰红茶300瓶、康师傅绿茶200瓶、牛栏山二锅头200瓶,货值金额2500元,,未缴纳税款,违法所得1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