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400887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苑东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苑东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5358567-1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物美生活超市有限公司北苑东店于2015年7月25日售出葡式蛋挞(个)5盒(生产日期2015.07.23,保质日期2015.07.23)、泡芙(专)1盒(252g)(生产日期2015.07.22,保质日期2015.07.24),已超过保质期。违法经营的葡式蛋挞(个)、泡芙(专)为当事人现场加工制作销售,葡式蛋挞(个)成本价为2.8元/盒、销售价为4.8元/盒、货值金额为24元、违法所得为10元;泡芙(专)(252g)的成本价为11.5元/500g,销售价为15.8元/500g,货值金额为7.96元,违法所得2.17元,未缴税。2015年7月27日当事人在其经营场所经营2袋“曼可顿皇冠面包(奶皇味)”(生产日期:2015.07.14,保质期至:2015.07.25),已超过保质期,进货价为3.3元/袋,售价为3.8元/袋,尚未售出,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为7.6元。上述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总计为39.56元,违法所得总计为12.17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