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4〕SLII-7号
案件名称:北京绿色兴华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允许未取得许可的食品经营者进入市场销售食品,或者未履行检查、报告等义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绿色兴华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9213630-0
法定代表人:郝琦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3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绿色兴华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李保成和杨丙生2个商户未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在该市场内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现场调查核实,北京绿色兴华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是该市场的主办者,有食品流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并负责日常的经营管理。且该公司未对其在开办的市场内无证经营食品的行为进行制止,也未报告给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允许李保成和杨丙生2个商户无证从事食品经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52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9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4-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