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03号
案件名称:北京行者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北京行者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7664798-6
法定代表人:董宾宾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5月21日期间,当事人在未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向单位内部职工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经营期间,当事人共销售出预包装食品2500元,因以原价向单位内部职工进行销售,所售商品的购进价款2500元。当事人从事上述经营活动,货值金额共计2500元,未进行缴纳税款,无违法所得。当事人从事上述经营活动无专用工具、设备。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