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字【2014】第29-04号
案件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保福寺桥东北侧店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保福寺桥东北侧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000420088508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5月13日10时00至2014年5月13日10时5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高海红、陈丹彤,行政执法证号分别是57040112、57040111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8号财智大厦底商11、12号的柒一拾壹(北京)有限公司保福寺桥东北侧店进行监督检测、检查发现在该单位货架上存放有一盒九州乳业咖啡补丁(三联杯),单价18.00元,生产商为武汉九州乳业有限公司,地址为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生态农业园中心路2号,该产品净含量240g(80g*3),生产日期2014年4月25日,保质期14天,该产品已超过保质期限。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6-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4-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