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428号
案件名称: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刘楠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09月15日,我局接到举报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无《食品流通许可证》销售奶粉问题的举报案件,经查该单位在2014年06月20日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之前通过北京花旺在线商贸有限公司官网共销售奶粉4单,每单货值金额为1080.00元;总计收入货值金额4320.00元;每单利润150.00元,总计利润为600.00元,由于网销,因此无库存产品。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600.00元;2、罚款170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