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90050号
案件名称:底彦霞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案
当事人名称:底彦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与2014年7月12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在北京市丰台区西南郊头类水产品市场三层006号销售的进口冷冻牛蹄筋无境内代理商的名次、地址、联系方式,经营期间,货值金额共计3180元,获得违法所得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法》第六十六条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6条第1款
处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六条第(二)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5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