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00020 号
案件名称:温广彤(北京鸿达意达商店)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温广彤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温广彤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8月13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西三旗育新花园小区47号楼一层的北京鸿达意达商店检查,发现当事人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现场发现凉粉块2袋无生产日期,生产商:三河市食魔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0克,保质期:3-5天。经调查,当事人于 2015年8月13日从三河市食魔食品有限公司以1.5元/袋的价格购进,并以2元/袋的价格对外出售,截止2015年8月13日检查时未售出,故无违法所得,按售价2元/袋算,违法货值金额4元。当事人涉案产品来源合法且尚未销售,采取积极改正措施,立即停止违法经营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