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132号
案件名称:北京鑫福运来商贸有限公司综合超市经营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鑫福运来商贸有限公司综合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2009903329
法定代表人:张兴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月23日,收到我局食品流通科转来案件线索,2014年9月18日,在我局配合“北京市通州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对北京鑫福运来商贸有限公司综合超市的监督抽检中,该公司销售的由北京佳美思味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4年9月12日,规格为160克/盒,小食品系列(蛋皮绿豆饼)进行检测。该样品经检验为不合格。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