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20021号
案件名称:星农联合(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星农联合(北京)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488053-X
法定代表人:周啟坤
主要违法事实:周啟坤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经查:2015年1月9日至4月13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从鱼塘承包商苏州阳澄湖镇十图村村民邹幸福处购进阳澄湖大闸蟹29盒,每盒8只,约重2.5斤,进货价为245元/盒,共计货款7105 元,随后在北京市丰台区角门东里36号3号楼4层402室通过中粮我买网,以每盒311.67元的价格销售(含税),共销售29盒。当事人经营场所60平方米,无剩余大闸蟹,经营食品货值金额9038.43 元(其中税额1039.82元),获得违法所得893.6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