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4】17-4号
案件名称:徐凤远(北京安双联综合商店)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徐凤远(北京安双联综合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鸭制品现场制售的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自2014年7月25号起至2014年8月26日被查获时,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870元,获违法所得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0-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4-1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