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40037号
案件名称: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九店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首航国力商贸有限公司第九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4473154-3
法定代表人:程荣海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15日销售的200g袋装“长白山鑫龙”小黄蘑(生产日期:2014年12月2日)营养成分表能量不符合GB/Z21922-2008《食品营养成分基本术语》中食品能量的要求,营养成分表NRV%为小数不符合《GB28050-2011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A.2的要求。同时,当事人在购进上述食品时未查验其生产商许可证制造商名称是否与商品标签制造商名称一致。当事人于2015年5月3日从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北鑫龙特产食品加工厂购进200g袋装“长白山鑫龙”小黄蘑(生产日期:2014年12月2日)4袋,进货价格为31.5元/袋;截止到2015年5月15日销售完毕,销售价格为68元/袋。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272元,获得违法所得146元,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0-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9-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