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70046 号
案件名称:赵万里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赵万里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2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处理投诉举报(案卷号201502035959)的检查中发现,赵万里经营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7号楼1-103室小卖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核实调查,2015年3月1日至 2015年4月2日,赵万里经营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丽泽景园7号楼1-103室小卖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现场检查发现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有柜台2个、货架1个。当事人自述违法经营期间货值金额1314元,违法所得270元。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立即停止营业,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