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462号
案件名称:董浩(北京市渠头董浩礼品店)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董浩(北京市渠头董浩礼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董浩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董浩在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27日期间所经营的北京市渠头董浩礼品店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违法所得为200元,货值金额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