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30024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华夏泓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流通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华夏泓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8122587-X
法定代表人:王计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3日到4月16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广东传奇医药有限公司以80元/瓶的价格购进国礼辣木12瓶,随后在北京市丰台区方庄芳群园四区22号楼1206室以158元/瓶的价格销售,现场经营面积80平方米。经营期间当事人购进的12瓶国礼辣木全部售出,货值金额1896元,未缴纳税款,获得违法所得93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