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40033号
案件名称:绿健园国际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绿健园国际医药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487291-9
法定代表人:王证明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8日在淘宝网绿健园保健食品专营店上销售的100克装“绿健园”牌果蔬维C压片糖果(生产日期:2015年4月5日)外包装标注“天然维生素C源于樱桃粉、猕猴桃粉”、“本产品精选针叶樱桃作为维生素C的来源”,但营养成分表未标注维生素C含量。当事人于2015年5月3日从绿健园(新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购进100克装“绿健园”牌果蔬维C压片糖果(生产日期:2015年4月5日)30盒,进货价格为7.5元/盒,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销售了5盒,销售价格为38元/盒,5月27日将库存25盒退回绿健园(新乡)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当事人经营上述食品的货值金额190元,获得违法所得152.5元,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