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第201027号
案件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华润万家好来超市经营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华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北京光华路华润万家好来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晋鹏
主要违法事实:我局分别于2014年12月17日和12月19日接到编号为(京朝)食举登建外[2014]1201号和(网)S2014120165号的举报案件,举报当事人销售的进口食品“健美生牌男士专用多维和矿物质复合片”存在非法添加药品“辅酶Q10”,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经查,当事人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月23日期间,从上海荷乐盛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购进配料中含有“辅酶Q10”的“健美生牌男士专用多维和矿物质复合片” 共18瓶,商品条码均为064642027665,规格均为1867毫克X90片,净含量均为168克,其中,生产日期为“2013/05/31”的8瓶;生产日期为“2013/06/30”的10瓶,购进价格均为198.99元/瓶,销售单价均为297元/瓶,已全部售出,货值金额共计5346元,税后利润共计1764.18元。依据关于含辅酶Q10保健食品产品注册申报与审评有关规定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09]566号)和青岛检验检疫局关于协助调查相关情况的回复的规定和证明,我局认定当事人经营“健美生牌男士专用多维和矿物质复合片”中均含有非食品原料成分“辅酶Q10”。故我局认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1764.18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1项;《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34条第5项
处罚依据:《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第68条第2款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0-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