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30605号
案件名称:刘悦(北京青青悦食品店)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刘悦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5月12日至5月14日期间,在经营注册的地址北京青青悦食品店内,未经许可自行增设现场制作销售章鱼小丸子经营项目,其行为超出了食品流通许可项目。经查,食品流通许可证号:SP1101051250216925,许可经营项目: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经调查,当事人通过用电磁炉煎制的方法,现场制售用面粉、淀粉、圆白菜等原料制作的“章鱼小丸子”并用于销售,但未经许可部门许可审批,构成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