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90742号
案件名称:杨伟只经营油脂酸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杨伟只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伟只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5年2月1日,从海淀区锦绣大地进口干果批发商行购进的(生产厂商为茂名市茂港区永鹏食品厂营业执照注册号:440903000013177,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编号:QS44091801113)淮盐精制腰果1箱,每箱20袋,每袋进货价格26元,进货价总额520元,截止到2015年6月3日共售出淮盐精制腰果20袋,生产日期2014年12月17日,保质期8个月,每袋售价48元,货款共计960元,违法所得440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