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20017号
案件名称: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562149-3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9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陪同具有中国计量认证资质(CMA)的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食品抽样检测。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签发日期为2015年5月11日的检验报告(No020-RLSP151216)显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销售的产品名称:开胃梅,被监测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50116,规格型号:140克/袋,商标:鸿乐,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签发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的检验报告( No020-RLSP151228)显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销售的产品名称:麻辣花生米,被监测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921,规格型号:90克/袋,商标:艾飛儿,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过氧化值不符合GB16565-2003《油炸小食品卫生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出具的签发日期为2015年5月18日的检验报告(No020-RLSP151257)显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销售的产品名称:湘岳乡里腊干(豆干),被监测人:北京广联创业商贸有限公司广联德苑店 ,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11/12,规格型号:100克/袋,商标:湘岳,检验结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菌落总数不符合DB43/160.5-2009《湘味熟食 豆腐干(皮)熟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调查,以上批次不合格食品的货值金额是188.5元,总获利11元,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