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当罚〔2015〕18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安定门外超市未如实记录食品生产批号、保质期
当事人名称: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安定门外超市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7156636-0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未如实记录食品生产批号、保质期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