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大屯食药处字[2014]692号
案件名称:北京家和物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家和物美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许少川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5月1日至2014年9月9日朝阳区北苑路158号销售的两盒伊莎贝尔牌英式奶酥超过食品保质期,至2014年9月9日,当事人获得违法所得55.8 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12-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