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门)食药监食罚〔2015〕10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荣福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红肠)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荣福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133758-7
法定代表人:徐先友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2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北京荣福盛业食品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红肠,该单位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红肠)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在该公司车间发现红肠成品30公斤,执法人员对上述食品原材料予以查封,下发《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责令改正通知书》。该单位法人徐先友在场陪同检查。经调查,该单位于2014年12月29日以每斤6.00元的价格从北京市为明食品厂购进红肠160公斤,当日以每斤6.50元的价格销售了130公斤,货值金额是2080.00元,违法所得13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门头沟局,2015-01-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