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70010
案件名称:北京交道口新汇日用品商店未经许可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交道口新汇日用品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梦华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预包装食品经营活动,经查,当事人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擅自销售预包装食品的货值金额为624元,获违法所得86.5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