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356号
案件名称:张维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张维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接到群众投诉举报,执法人员于2015年6月18日对位于北京市通州区环景路18号院7号楼12层1207室挂牌名称为“北京绿农品味科贸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负责人张维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查,违法经营时间自2015年4月13日至2015年6月18日,违法货值金额2065元,违法所得55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