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20005
案件名称:北京君岳世佳商贸有限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改变许可事项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君岳世佳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5010746905
法定代表人:罗素香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于2014年7月15日未经许可,将经营场所从《食品流通许可证》上载明的北京朝阳区大望路63号院7号楼1层106号,迁到北京朝阳区西大望路63号院50幢-1层200C-F轴至C-5轴,负责人更换为罗素香,并经营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食用农产品。于2014年10月2日被我局查获。罚款300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
处罚依据:《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3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1-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