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4】17-10号
案件名称:李满松(北京瑞祥悦民食品店)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当事人名称:李满松(北京瑞祥悦民食品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经调查,当事人自2014年11月18号起至2014年11月28日被查获时,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为230元,获违法所得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