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罚 〔2015〕210003号
案件名称:谢碧连(北京世纪如海超市)经营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谢碧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谢碧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6月0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顺义区赵全营镇赵全营村牛板路赵全营段北侧谢碧连(北京世纪如海超市)经营的“小牛娃”牌酒鬼牛肉素食(调味面制品)、“腾哥食品”牌黄金麦场系列食品、“雅涵”牌爆辣牛筋味(调味面制品)3种食品进行监督抽检。我局于2015年07月23日收到了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验并出具的《检验报告》,其中当事人销售的黄金麦场系列食品(商标:腾哥食品,规格:108克/袋,生产厂商:浏阳市腾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15年03月09日),《检验报告》编号为 “顺食流赵全营20150603001No020-RLSP153967”,检测结果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环己基氨基磺酸钠不符合GB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15年05月23日从孙杏经营的食品店内购入“腾哥食品”牌黄金麦场系列食品20袋,进货价格为2元/袋。截止2015年07月23日,执法人员送达报告并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时,当事人已将上述批次食品以2.5元/袋的价格在2015年07月28日前全部售出。其中5袋被抽检,15袋售给散客,当事人销售上述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货值金额为50元,违法所得1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