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90048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分公司经营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55137595-X
法定代表人:王成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8日,北京市丰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马家堡分公司销售从北京吉马酒业有限公司购进的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布根柔赤霞珠干红葡萄酒750ml”。经查,当事人自2015年1月21日开始销售未标注生产日期的“布根柔赤霞珠干红葡萄酒750ml”,共进货6瓶,每瓶进价89元,售价118元,现已全部销售完毕,货值金额=销售价格数量=6118=708元,违法所得=(销售价格-购进价格)数量=6(118-89)=174元,该产品未缴纳税款。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