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兴)食药监食罚〔2015〕030016号
案件名称:林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林春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6月29日,北京市大兴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南大红门村委会西100米北京南红有发农副产品市场有限公司内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林春经营的世纪华联超市自2015年5月18日至2015年6月29日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从事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活动,现场发现销售的食品有:香酥烤馍2箱(45克/袋×80袋)、盼盼大薯片4箱(70克/袋×80袋)、好吃点香脆核桃饼2箱(108克/袋×60袋)、好吃点香脆腰果饼2箱(108克/袋×60袋),经调查,无违法所得,用于违法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大兴局,2015-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