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40417号
案件名称:齐淑芝(字号:北京龙焱通达商贸中心)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齐淑芝(字号:北京龙焱通达商贸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4109589-7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齐淑芝(字号:北京龙焱通达商贸中心)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于2015年6月7日购进果仁面包、奥利奥饼干等6种预包装食品共75袋(听、个、瓶)在店内销售,购进食品金额205.50元;该店于6月8日至6月11日期间经营预包装食品,销售果仁面包、奥利奥饼干等6种预包装食品共55袋(听、个、瓶),销售食品金额的177.00元,食品经营违法所得28.50元。剩余预包装食品20袋(听、个、瓶)被查封扣押,价值68.00元。总计货值金额245.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