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 )食药监食 罚〔2015〕276 号
案件名称:北京天智英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天智英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110106003022408
法定代表人:刘娜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7日,我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在北京市通州区潞城镇贾后疃村288号有一家加工奶粉的无名工厂,要求立案查处。我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3月24日对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现场并未发现举报人所反映的生产情况。该场所为北京天智英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租用的一个用于物流的仓库,在对现场办公室电脑检查交易记录的过程中,执法人员发现该公司在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5日期间,有30份订单涉及销售4种品牌奶粉的记录。经查:当事人北京天智英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该场所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情况下,于2014年11月11日至2014年11月15日期间,销售“德国贝贝善婴幼儿配方奶粉3段(10-24个月)600g每罐”、“美素佳儿3段金装900g每罐”、“完达山金装元乳奶粉3段(12-36个月)400g每罐”及“伊利金领冠婴儿配方奶粉3段(1-3岁)400g每罐”四种品牌奶粉共61罐。货值12046.2元,违法所得3011.5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5-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