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020037号
案件名称:北京广联诚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广联诚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易鹏宇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5月1日,你公司自黄山市山里山茶叶有限公司,以12.5元/袋的价格购进30袋黄山市山里山茶叶有限公司生产的“山里山”牌铁观音(规格200g/袋、批次2014年4月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新华街三里9号楼底商,以16.8元/袋的价格进行销售。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检测(检验报告No. 020-RLSP141191),上述商品所检项目中稀土元素不符合GB2762-2005《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至2014年10月30日,你公司售出全部上述“山里山”牌铁观音(规格200g/袋、批次2014年4月8日)30袋,取得经营额504元,货值金额504元,未缴纳税款,获违法所得129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6-05